商河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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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12日 |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机动车数量增长迅猛,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肇事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商河法院就2011年至2014年审理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统计与分析,总结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问题及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是案件审理数基本平稳。2011年至2014年,我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的数量分别为37件、37件、39件、38件,分别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6.7%、17.4%、15.1%、21.2%。 二是对被害人的赔偿率较高。在这四年中,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全部或者部分赔偿的案件高达140件,占交通肇事案件总数的92.7%,未达成赔偿协议的仅11件。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车辆投保了保险,全部或部分赔偿数额转嫁给了保险公司。 三是因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呈递增趋势。近四年来,我院审理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共23件,分别为3件、5件、7件、8件,占交通肇事案件总数的 15.2%。占各年案件数的比例分别为8.1%、13.5%、17.9%、21%,呈递增趋势。 四是缓刑适用率较高。从该类案件自2011年至2014年的判决情况来看,共审理交通肇事案件151件,其中140件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率为92.7%。 二、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及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心理,导致事故发生。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盲目自信,导致本应可以避免的事故发生,往往对交通法规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却恰恰相反,开“霸王车”,“路怒症”现象也时有发生,甚至有的驾驶员弄虚作假以逃避交警查处。以上种种行为为安全埋下了隐患,导致交通事故的高频率发生。另外,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一些从事货运的司机,不惜以个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作赌注,选择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是行人、非机动车方不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意识差,导致事故发生。某些行人、非机动车方漠视交通规则,忽视红绿灯的存在,在机动车道内骑电动车妨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在没有观察的情况下即横穿马路,跨越护栏、违章骑车带人,在街道沿路摆摊设点等等,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严重的造成车毁人亡的惨重后果。 三是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普遍不高,新手及酒后驾驶成马路“杀手”。 据统计,近四年我国机动车年均增量1500多万量,驾驶人年均增量2000多万人,截止2014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4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突破3亿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驾驶水平参差不齐,驾驶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更是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便大胆上路行驶。新增驾驶员因其缺乏驾驶经验,对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等应对处置技能差,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惨剧屡屡见诸报端、媒体、网络。驾驶人员因自控力差、怀有侥幸心理、无视法律等因素,导致洒后开车发生事故。 四是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和管理滞后。随着车辆的日渐增多,道路受损程度加大,由于当地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的限制,某些道路路况越来越差,路面得不到及时整修维护,警示标志不明显,还有部分交叉路口尚未设置红绿灯标志,未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学校附近没有铺设减速带,造成了交通拥挤、事故隐患增多。另外,管理维护环节比较薄弱,管理养护不到位,特别是农村,形成只修不护,秋收时节占道晒粮问题突出,严重影响车辆通行,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驾驶员及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部门同公、检、法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养成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良好习惯。扩大宣传范围、适用多种宣传方式。可采用以生动详实的案例、专业人士讲解、风险告知及处罚措施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报纸、杂志、手机短信、广播、微博、微信等载体全覆盖、无缝隙进行宣传。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组织全民参加交通安全有奖竞赛、征文等系列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全民增强安全意识,从而减少驾驶员的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占道、抢道、开车聊天、打电话等情况的发生,提高了驾驶员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着重加大农村宣传力度。在农村存在着大量未经正规培训的无证驾驶员,他们开机动车穿梭于各个乡村道路,不熟悉交通法规,驾驶技能低,遇到突发事件处理不当,而且购买的机动车普遍无牌照、无保险,完全无安全意识,面对这样一个群体,可以利用张贴标语,送法下乡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是严格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每年新增驾驶员数量庞大,由于缺乏相关驾驶经验,机动车驾驶技能偏低。严格驾驶员考试制度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应从考试内容及考试程序上严加把握。如在内容上增加遇到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技能等的实地训练,保障驾驶人员具备基本的驾驶技能,具备应有的观察能力、应变能力,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反应灵敏、判断准确、行为果断、动作迅速。在程序上,严格考试流程,加强驾驶员培训质量监督,如发现学时、训练里程、驾驶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及培训机构不认真履行培训责任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三、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与惩戒力度,有效遏制酒后驾驶情况。对于酒驾的严厉查处、酒驾入刑等相关措施对酒驾的控制成效显著,使相当一部分人不敢触及此“高压线”。但面对驾驶人员及驾驶车辆逐年大幅度增加的现实,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交通肇事案件仍在逐年增多。因此,对酒驾应当更加严厉查处,改不定期抽查为常态检查,区域上全面覆盖,时间上不予间断,或者利用相关科学技术手段和设备检查。另外,惩戒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增加无视法律、怀有侥幸心理开车喝酒的成本付出,以遏制酒驾现象。 四是加强路况检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相关部门应密切合作,加大道路检查、养护、监督的力度,特别针对高速公路、乡间公路等特殊道路的监管,以保证良好的路况。同时加强道路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增设红绿灯标志、减速带、电子监控系统,完善安全监管设施,扩大监管范围,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区”。相关部门加大对道路维修养护的重视程度,保证财政拨款专款专用。另外,发动广大群众、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提出具体的整改对策。(吕宪芸 孙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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