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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时期的推广价值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08日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经验之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枫桥经验之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还入了党,当上了村干部。枫桥经验之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2003年11月,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党的十七大以来,浙江省委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把深化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致力于关注民情、改善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每年都召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有关会议,坚持每年集中力量突破一、两个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加强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

新世纪以来,浙江省广大干部群众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积累的基础上深化,创造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经验,建立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形成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体现了枫桥经验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如今,枫桥经验,已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

一、新时期"枫桥经验"发展与推广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习近平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枫桥经验”推广价值

(一)“枫桥经验”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灵魂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下孕育出的“枫桥经验”,对社会主义中国的最大贡献,就是维护和推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所以,“枫桥经验”不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宝,还是正确处置和有效防控民间矛盾纠纷、调整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和解的人与人之间心中隔阂的工作灵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质上就是社会综合治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社会综合治理工程,始终涵盖着各个领域里的各项工作;只有通过社会的综合治理,才能够形成稳定、安全、平安的社会环境。新形势下“枫桥经验”就在于灵活有效地运用于合情、合理、合法相结合地调整各方面利益冲突,调整某些群体以及某些个人不平衡心态,以及矫正某些误入歧途的心灵等等来推进社会稳定。

(二)“枫桥经验”是新时期处置社会矛盾的“解药”日益完善和日益强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枫桥经验”的催化和孕育下脱颖而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化解矛盾的组织。功能好比“解药”,使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民内部矛盾,在这帖解药的作用下,得以化解。

在如此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最可行的就是准确运用、深化发展“枫桥经验”。充分依靠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实践早已证明、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中再次证明,“枫桥经验”指引下的人民调解方式,有着其它任何处置问题方式不可替代的功能和效果。几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使我深刻认识到,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只有依靠“枫桥经验”这帖解药。就我院来说,已经解决了和正在解决的诸多疑难矛盾纠纷案,正是得益于枫桥经验。如2016年在杭州市百例优秀人民调解案评选中获奖的《才出法院审判庭,又来人民调解庭》,就是新形势下的典型纠纷案之一。

(三)“枫桥经验”是社会综合治理的旗帜“走进群众、深入基层,走进矛盾、破解难题”这些提法的内涵实际上就是枫桥经验。新形势下,特定的职责和权限,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能运用和创新枫桥经验,别无选择!枫桥经验是我国新形势下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解决和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最温和、最人性、最直面、最便捷以及最传统的工作方法。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正是在这面旗帜下,各级政府根据枫桥经验具体提出了“走进群众、深入基层,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工作措施。这些措施也是党和政府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亲民、为民、惠民要求。

笔者一直工作在乡镇,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五年多,对上述理念有了一定的体会,这种体会来自于亲身介入的工作和耳濡目染的工作。就我们商河县近几年来社会维稳工作而言,充分体现了枫桥经验在新形势下的生命力。从化解矛盾纠纷到处置群体事件,从防止矛盾激化到遏止刑事犯罪,从平安建设到营造和谐环境;始终离不开枫桥经验这面旗帜。

、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设想

深化枫桥经验是新形势下长期的课题,探讨和破解这一课题,不仅仅是哪一个部门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上上下的责任。

(一)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须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观念,是一个人或一个单位谋划工作新举措、找到工作新亮点、实现工作新跨越的关键,是处事灵魂。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我认为还须转变三个观念。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政法系统的事的观念要转变。“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发展中的枫桥经验告诉我们,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一再告诫全党:要两手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是系统的社会工程,须逢事必想、逢会必讲、人人必抓。条条块块高唱协奏曲。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经济工作偏重偏轻的观念要转变。这一方面的重点是企业单位和业务单位,一定要尽快建立起维稳工作组织及其工作机制。有的企业内部发生一些并不复杂的纠纷案,首先想到的是把矛盾上交给上级部门;有的企业主认为他们是只管用工,有矛盾纠纷那是政府的事?这不只是企业主观念有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主管局对社会治安不重视。因此,我在这里只能是再呼吁:企业单位再不能低头拉车不看了。赶快从“维稳工作是政府的事”的危险观念中清醒过来。

3.重处置轻防控的观念要转变。蚁穴溃堤和亡羊补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我认为前者更为重要,蚁穴不除且补牢迟矣!

(二)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须进一步强化网络建设任何工作最忌讳的就是一个“虚”字。“虚”,可误事,“虚”,会误事,“虚”,能坏事。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建设,我觉得,眼下依然存在三虚:一是组织形同虚设——应付上报;二是人员滥竽充数——应付上报;三是排查矛盾“瞎子填表”——应付上报。此种网络岂能谈得上建设?所以,真抓网络建设就必须:融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等为一体。选准人、明职责、舍得钱。当然,领导的思想到位、领导的措施到位、领导的行为到位是关键。

(三)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重在真实地走进群众、深入基层,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围绕“抓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未雨绸缪、超前化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方略。新时期须深化四个到位:

1.组织到位。所谓组织到位,关键在于领导到位、观念到位和措施到位;而不在于分工过细。笔者认为,分工过细弊多利少,难免扯皮。像县司法局今年推出的组团式法律服务,可谓综合治理工作的好方法。

2.宣传到位。宣传工作历来是我们党和军队克敌制胜的法宝。宣传工作说到底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所谓到位,必须造就三个氛围:一是舆论氛围,注重说教。“村村响”的内容应多一些警世之言、醒世之言。屏幕上多一些真、善、美。二是形象氛围,注重塑造。党政干部的形象,在社会上本来就是一本教科书,影响力非常大,抓干部形象是头等大事。三是环境氛围,注重净化。

3.制度到位。制度必须切实可行,当忌流于形式。滥发表格,乐于表格,我认为不是开明之举。长期以往,必然导致应付和虚浮。会议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疑难问题“会诊”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都是好制度。从单位际出发,由县人民法院订立一个邀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庭调、庭审观摩制度,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知识。

4.投入到位。说到底就是化钱买平安。改善工作条件是提高工作效果的重要前堤,同样,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是增强工作责任心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我认为“奉献精神”只能是提倡而已。

(四)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政治体制改革和遏止消极腐败的艰难,使得我国较长时期内不可能缩小贫富差别、等级差别和各种消极因素。所以,我们从事社会综合治理必须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我认为,弱势群体的心态也是脆弱的,他们最不能理解的是消极腐败的存在。从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里,我们不难发现,一部人就是面对某些消极腐败现象而心理扭曲后的发泄。诸如:盗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等。他们没能力通过正常渠道实现致富、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实现问题解决而走向极端。他们走入歧途不仅仅是他们这些人本身的悲哀,也是我们政府的悲伤。如果,我们能最大限度地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如果,我们能够全方位地掌握情况,了解思想,实施矫正,净化灵魂;如果,党和政府的关怀在所有国人身上都能得到体现,不会被某些腐败的中间环节所篡改以权谋私,那么,悲剧就会大大减少,社会就能稳步走向和谐,人民就能共同走向富裕。

   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四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因此,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

  如今,互联网已经融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此,要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既要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深化智能化建设,让百姓在指尖办成事办好事,又要把“鼠标”与“脚板”结合起来,把“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起来。

“枫桥经验”是在中国自己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经验。相信只要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与时俱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一定能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商河法院 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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