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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献青春 追寻公正护天平——记商河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张吉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2日

  张吉强,男,1987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2012年8月进入商河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郑路法庭审判员。该同志从事法院工作以来,立足本职、积极进取,脚踏实地地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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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因在2014年调研工作中成绩显著,被商河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2015年6月,济南市政法委组织的“牢记使命 心系百姓——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纪实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2016年1月,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2018年3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第十五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撰写的(2016)鲁0126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荣获三等奖;

  2018年12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第十六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撰写的(2017)鲁0126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荣获三等奖;

  2019年2月,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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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该同志初入法院,开始担任书记员,在此期间该同志协助审判员办案,共协助办案近200件;2014年6月底该同志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自此开始独立承办案件,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个人主审结案42件,调撤案件28件,调撤率达66.67%;2015年全年个人主审结案142件,办案量居全院民事案件首位;2016年全年个人主审结案125件;2017年全年个人主审结案203件,办案量居全院民事案件首位;2018年全年个人主审结案254件,办案量具全院民事案件首位。自主审案件以来,所办案件案件质效较好,无一信访、缠诉、发回。在玉皇庙法庭工作期间,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案件,该同志能主动承办法庭的疑难复杂案件。

  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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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吉强同志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以“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的追求的目标,以强烈的敬业精神履行自己的审判职责。该同志于2012年公务员考试考入商河法院工作以来,先是在玉皇庙法庭工作,再就是郑路法庭工作,深扎基层一线。面对类型繁多、案情复杂的各类民事案件,他不断摸索、积累审判经验,在琐碎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贡献自己的青春。每一天,他总是单位里最后下班的几位同志之一。晚上,他一加班就是两三个小时,甚至连节假日也不忘工作。工作虽苦虽累,但他从不埋怨,始终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当中。

  努力追求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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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是张吉强同志一直以来的工作态度,当书记员时如此,当法官后更是如此。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的统一、追求个案公正和社会公正的统一,贯穿于该同志审理每一宗案件的全过程。自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始终在清贫中坚守对法律的信仰,始终以“把每一宗案件办成铁案”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坚决杜绝金钱案、人情案。他个人主审的案件没有一件裁判不公,出色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院的公正形象、维护了社会正义。

  平等对待每位当事人

  平等地对待每位当事人,是张吉强同志在追求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恪守的一个原则。他常说,“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往往对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的影响,对当事人不理不睬、甚至训斥,会导致当事人质疑法官的公正性,这对案件本身、对法官的形象、对法院的权威都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他对待前来了解案件情况的每一位当事人,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富贵之人,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都一视同仁。很多当事人都说“愿意和张法官这样的法官打交道”。

  最大限度化解矛盾

  张吉强同志认为,审理案件要实现社会效果和审判效果的统一,关键就是能够通过审理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判决也许可以省时省力,但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容易激化,如果调解结案,他们之间的纠纷就可以化解,社会也就安定和谐了。基于这种理念,该同志总是耐心细致地组织当事人调解,积极地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他掌握了不少调解的方法,他曾处理过这样一宗子女抚养权案件,原告称离婚后,被告不肯让他去探视小孩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原告把小孩抱回自己家不让被告见,双方发生争执,后原告把小孩抱到法庭,双方在争小孩时,小孩因害怕在哭,他自己把小孩抱好不让小孩弄哭,后庭长和他背靠背地做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对小孩的探视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不再吵闹。还有一次,一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的丈夫在开庭后因没有钱给原告治疗,原告的丈夫把原告背到办公室放下就走。张吉强同志见状马上做原告丈夫的工作,在批评教育了原告的丈夫后,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稳定了他的情绪,让他把妻子背回去。之后,张吉强同志考虑到该案件如果用判决可能会使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致原告无钱治疗,因此,他决定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并通过先予执行的一部份款项解决当事人的医疗及生活费用,农历年二十七,他把先于执行款给了当事人,使当事人安心过春节。

  争当知识型法官

  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新型的案件,案情也相对复杂,一个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就是一个新的庞大学科。在进入法院工作后,他很快就意识到仅凭大学时书本上的知识、仅凭埋头苦干是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的,要实现司法公正,除了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还要有过硬的法学理论水平,因此他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不懈的追求,孜孜不倦地刻苦钻研,注重收集典型案例、新法规新政策,不断调整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水平,善于探索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到与时俱进,精益求精。积极撰写案例分析,及时归纳、总结民事审判经验,指导实践工作。作为法庭的业务骨干,许多新型案、难案、骨头案的审判任务勇挑重担,为了审好这些案件,经常翻阅大量的资料,向同事请教,向专家求证,在判决书上充分展示说理论证,将一个个复杂难啃的案件办成铁案。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张吉强同志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严谨负责,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实现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以决心把案件办成铁案的精神诠释了法官公正为民的形象,在平凡中体现了一位人民法官的可敬和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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