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不染尘 ——记商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思勇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7日 | ||
李思勇,男,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自1997年进入商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司法改革后,于2019年4月担任商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进院二十二年来,李思勇同志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廉洁执法,公正办案,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很好的口碑。 李思勇的父亲是一名教师,他用“守德、守责”的家训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淳朴家风的传承给了李思勇“立德、守责”的人生信条。自毕业分配至商河法院工作后,李思勇更加注重自身的个人素质培养及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他认为,立德,就是做一个品德高尚之人;守责,就是做一个按规则行事的人。以诚待人干好工作是德,坚守职业操守,不受他人财物亦是德,这是做好一名法官的最基本条件。凡是与李思勇打过交道的人都说,这个人非常实在,与人交往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在原则问题上,他旗帜鲜明,无私无畏。他是如何做到并获得这些评语的呢?用他的话说就是四个字“慎独、慎微”。 慎独,是指一个人在独处的时候,即使没有人监督,也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道德准则。慎独是从个人道德操守方面做出的要求,但是,作为一名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至少是两名工作人员在场,不能私下接待当事人,因此,工作不单独接待当事人是李思勇的一条铁的底线,工作之余他也从不接待案件当事人。工作中难免有同学、朋友、熟人之类到办公室打听案情,咨询问题,每次李思勇都会耐心解释其不便透露案情,保证会根据查明事实依法公正裁判,取得他们的谅解。有一次,有个熟人因为亲戚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想调解处理,但因赔偿数额特别巨大无法承受,到李思勇办公室协商赔偿方案,在临走之前给李思勇留下一个购物卡,李思勇当即归还,并告诉他:“如果我接受了你的财物,我也有可能会接受对方的财物,那样你的案件还能得到公正审理吗?”这位熟人立即收回了购物卡,并眼含热泪的表示理解并对法院审判充分信任。李思勇也充分向原告释明了被告赔偿意愿、赔偿能力及判决后执行不能的风险。该案终于经过艰难调解结案并顺利履行。这虽是个案,但引起了李思勇的警觉,即使是熟人也会有私下违反规定的危险,他当即规定法庭自此接待来人来访不得在个人办公室,必须在有监控的公共接待室,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慎微,是认真重视和正确处置细小的事情。“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一个违法、犯错的人都不是一开始就违法和犯下弥天大错,都是从小错开始。李思勇特别注意工作、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小的违规之处。李思勇自2011年开始担任商河法院怀仁法庭的负责人,上任之初他发现有些当事人到法庭办事儿会带来一两盒香烟,他都会让当事人将香烟装回去,也不允许当事人在办公场所吸烟。他看到有别的工作人员没按要求由案件当事人将香烟带走,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不是一个小的问题。他立即召集全庭干警进行了讨论,并一致达成意见,法庭一律不允许案件当事人留有香烟。以后,怀仁法庭辖区的案件当事人都不会带香烟之类的去法庭了。 “让当事人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廉洁奉公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第一印象。”这是李思勇在工作中说到做到的,也是他对所在庭每位干警的要求。在他的严格要求下,他所在的庭中午统一用餐,没有例外,因此他所在的庭室从未发生过当事人请客送礼的现象。廉政是大事儿,但必须从小处做起。廉政不廉政不是从拒绝多少请客送礼算起,而是没有“请客送礼”这样的习惯和风气。 如何保证廉洁寡欲的良好品德,仅仅有纪律还是不够的,要从内心深处树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这就需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到“做一个合格党员”,从“三会一课”到“学习强国”,李思勇都积极参与并认真遵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要从听党的话开始”,这是李思勇和党员干警交流时从心底说出的话。“不但要学,还要学以致用”,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李思勇定期主持召开法庭的“三会一课”,自觉按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问题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工作生活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作为庭长,他在办理好自己的案子外,从不违反规定向下属过问案件,也没有因那个案件向办案人打招呼,严格执行上级各级党委、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由于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确实得罪了少数人;但由于他公道正派、秉公办案,也赢得了无数当事人好的口碑。李思勇常说:“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 李思勇始终将司法公正作为自已孜孜追求的目标,一如既往地坚守自已的职业道德,坚持做到秉公执法,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他实事求是,始终依法中立裁判,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办理的所有案件中,李思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于个案,他总是先在庭审前认真反复阅读卷宗材料,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开庭后,他会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在怀仁法庭任期内,李思勇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达1000余件,无一错案,没有一件因为廉政问题或工作作风问题被投诉,上诉发改率在全院名列前茅。此外,李思勇同志还十分注重对判决败诉当事人的息诉工作。他经常在判决前不厌其烦地与他们面对面地交心谈心,讲明道理,以情感人,将判后释疑提前为判前释疑,使败诉当事人输得心服口服,努力减少矛盾积怨,力促社会和谐稳定,让法律融进温情。 正因为他操守正派、廉洁司法,在新一轮法院机构改革中,法院党组十分看重李思勇的人品及审判专业水平,决定由其担任新组建的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思勇同志就是这样,二十二年如一日,身居基层,甘于寂寞,廉洁司法,一尘不染。这也正是他的人格魅力。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有李思勇这样的法官,我们的公正司法一定会落到实处;有李思勇这样的法官做廉政楷模,商河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一定能结出丰硕之果!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