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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伴我度春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我于1988年进入商河县人民法院玉皇庙法庭工作。在法庭工作的漫长岁月里,我一度养成在业余时间里读书看报的习惯,多年来,这个习惯一直未改变保持到现在,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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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于1992年10月创刊。为了有充分的时间读报,在当时工资收入很低的情况下,我自费订阅了一份《人民法院报》,这些年从未间断。每当我下班回到家,以及周末休息时间,我总会在自家院子里放上一张小桌,坐在矮凳上,将每日报纸的所有版面通读一遍,感觉这是我人生最美好、最愉悦的时光。

    看《人民法院报》,最喜欢的板面是理论版。刊登的理论文章理论联系实际,对审判执行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把每一个理论版都以剪报的形式剪下来,分门别类的保存好,以备办案查找之需。

    2003年,我承办了一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为28万元,这在当时一个欠发达地区的法院来说,涉案金额已不算小。这样的案件在我所在的人民法庭也是为数不多的。原告是外地人,聘请了省城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年轻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方也聘请了当地的最知名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说双方都做了充分的准备。案件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案件开庭前,我根据案件材料首先理清了原被告争执的焦点,便于查清案件事实。为了查找该案的法律依据,我翻阅了有关资料,但总是觉得不够理想。我找出了保存的理论版剪报,找到相关的理论文章,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顿时对案件判决有了明确的思路,对办好该案有了“主心骨”。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予以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全部建设工程承包款。被告方感到判决结果突如其来,出其意外,当即激动地表示要上诉。

    在判决书的书写过程中,我根据《人民法院报》上对该类案件的相关论述,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做了充分的辩法析理,仅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就占了一页。被告方第二天收到判决书,读完后不得不心服口服。办案十几年来,我的很多当事人皆服判息诉,就得益于我心仪的《人民法院报》。

    2008年以后,我从审判一线调到立案庭工作。时间相对不再那么紧张。在法院宣传办领导同志的鼓励帮助下,于下班之后的业余时间里,我试着写一些稿件向人民法院报投递。不久,我的第一篇稿件《商河法院开通民生服务热线》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当天,院领导看到报纸后十分高兴,向我表示祝贺,并鼓励我多写作多投稿。一个基层法院的工作短讯,上了国家级大报的要闻版,真的是不太容易了!多年来,我牢记着法院领导的谆谆嘱托和殷切希望,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笔耕不辍,始终如一。从读报、用报到成为报纸的作者,《人民法院报》陪伴我走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感激之情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30年过去了,《人民法院报》像一位良师益友,和我一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春秋。院报30正芳华,在《人民法院报》诞辰30周年的日子里,我衷心祝愿《人民法院报》30正青春,在今后的时光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记录法院好声音,传播法院好故事,为人民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出宣传思想工作的强大力量!(温义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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