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千万纠纷巧化解 倾力调解促“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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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 ||
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千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就此化解。 被告C公司于2020年10月成为被告A公司的唯一股东。 2021年8月20日,A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作为承包人的B公司签署《服务合同》,约定由B公司为A公司某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和造价咨询服务。B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正式进场后,及时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管理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 在合同履行期间,A公司对B公司申请的1千万余元造价咨询费和管理咨询费予以盖章确认。 项目完成后,A公司在支付50万元后,迟迟不予支付剩余款项。B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管理咨询费和造价咨询费950万余元及利息,C公司就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详细梳理案情及证据,认为本案诉讼标的额巨大,两公司又均系当地代表性企业,如果采取一次性判决的方式解决争议,可能造成一方企业资金困难,不利于其后续的经营发展,也会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少企业诉累,助力本地营商环境发展,主审法官立足案情实际,主抓矛盾焦点,把握问题症结,在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的基础上居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河县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针对企业间的纠纷,灵活采取审理方案,在保障双方利益的前提下,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为民解忧、为企纾困,高效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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